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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哪些情况不适合做药流

发表时间:2018-04-04   编辑:福州福兴妇产医院

  福州哪些情况不适合做药流?药流并不像大多数人想得那么简单,药流在使用中有严格的禁忌症,如果服用不当,轻者导致不全性流产,严重者便会发生大出血、休克,甚至死亡。那么,哪些情况不适合做药流?下面由福州福兴妇产医院医生为您解答。

  福州哪些情况不适合做药流?

  一、对这类药物过敏者;

  二、有心、肝、肾疾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;

  三、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症者,如患有青光眼、哮喘和对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;

  四、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;

  五、做过多次手术人流的妇女,由于子宫内膜多次受到创伤,子宫内膜粗糙,若选用口服药物流产,极易导致不全流产,反覆出血、感染;

  六、怀孕时合并全身感染的,要先做消炎处理后,方能选择药物流产。》》》福州药流后要留意什么

  药流不是哪里都可以的

  医生介绍,口服流产药必须在具有急诊、刮宫手术和输液、输血条件的医疗单位使用,必须在医生指导下,被确定为正常宫内妊娠,且妊娠在56天以内的早孕者才可以服用,其次,服药前必须详细了解可能出现的副反应,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时,应立即就医;再次,服药后8到15天应到原治疗单位复诊,以确定流产成效,必要时做B超或查尿 -HCG,若确认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,则应及时到医院做进一步的处理。

  通过以上医生对“福州哪些情况不适合做药流”的介绍,相信您已经进一步的了解了。文章的阐述只是大概,建议您花几分钟时间和在线客服交流,在线客服将免费为您分析具体情况,并为你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,也可拨打健康热线:400-648-588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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