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引产危害大吗?引产手术的伤害性不可小觑,所以对需要做引产手术的女性来说,不仅要注意术前的准备,术后护理也要重视。引产手术后需要格外注意身体的调养,以便术后身体及时恢复。下面由福州福兴妇产医院的医生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。
什么叫引产:
1、怀孕12周以内的人工终止妊娠称为人工流产,在这一阶段终止妊娠对孕妇身体伤害相对较小;孕13周~28周期间人工终止妊娠称为中期引产,这时胎儿已逐渐成型,手术凤险相对较大,若处理不得当,可能引发产后出血、产道损伤、羊水栓塞、继发感染、继发不孕等并发症;
2、孕28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称为大月份引产,此时的手术更为复杂,凤险更大,对子宫的伤害也更大,孕妇在术后需要进行3个月~4个月的恢复休息。且在怀孕7个月后进行引产相当于一次分娩过程,在医疗条件具备的情况下,婴儿的存活率可以达到30%甚至更高。 》》》福州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
那么,哪些情况下医生会建议孕妇进行引产手术呢?
1、羊水过多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噩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。
2、重度妊娠中毒症
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3、宫内死胎
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4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
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5、慢性肾炎
患有肾炎的孕妇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6、胎儿畸形,无法生存
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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